第一条 为了;ぁ⑸ず秃侠硎褂靡吧参镒试,;ど锒嘌,维护生态平衡,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ぬ趵返扔泄刂捶ā⒐嬖虻幕,团结本省现实,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植物的;ぁ⑸ず褪褂迷硕,必需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さ囊吧参,是指原生地自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自然生长并具有主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有数植物。
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ひ吧参锖褪≈氐惚;ひ吧参。
野生植物的详细物种凭证国家和省重点;ひ吧参锩贾葱。
第四条 在野生植物资源;ぁ⒖蒲а芯俊⑴嘤褂煤托嫉烙矫嫘Ч灾牡ノ缓托∥宜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分(以下简称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野生植物的;な虑,其治理野生植物物种的分工凭证国家和省重点;ひ吧参锩贾葱。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分遵照职责分工认真有关的野生植物;な虑。
第六条 国家重点;ひ吧参锲局す裨号夹嫉拿贾葱。
省重点;ひ吧参锩加墒∫吧参镄姓主管部分商省情形;ぁ⒔ㄉ璧炔糠痔岢,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报国务院备案。
榨取破损、毁损野生植物及其生长情形。
第七条 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应当按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野生植物资源视察,掌握野生植物资源消长情形,建设健全资源档案,为;ず褪褂靡吧参镒试刺峁┛蒲б谰,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解决。
第八条 在野生植物物种的自然集中漫衍区域,应当遵照有关执法、规则的划定建设自然;で。在其他区域,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可以凭证现真相形,建设野生植物;さ慊蛘呱枇⒈;け昙。
榨取破损野生植物;ど枋┖捅;け昙。
第九条 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及其他有关部分应当监视、监测情形对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并接纳步伐,维护和改善野生植物生长条件。由于情形影响对野生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时,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分举行视察并依法处置惩罚。
第十条 建设项目对野生植物的生长情形爆发倒运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情形影响评价报告书必需对此作出评价,并提出响应;げ椒;情形;げ糠衷谏笈樾斡跋毂ǜ媸槭,应当征求同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的意见。
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野生植物原生地。
第十一条 榨取收罗国家一级;ひ吧参。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收罗国家一级;ひ吧参锏,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ぬ趵返挠泄鼗ㄖ卫。
第十二条 严酷限制收罗国家二级和省重点;ひ吧参。
收罗国家二级和省重点;ひ吧参锸笛橄薅钪贫。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凭证本行政区域内国家二级和省重点;ひ吧参镒试醋刺,对抵达一定种群数目的国家二级和省重点;ひ吧参,提出昔时收罗限额,经省辖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审核后,报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批准,作为发放收罗证的依据。
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医药卫生、教学等需要,收罗国家二级;ひ吧参锏,应当提交包括收罗用途、种类、数目、所在、限期、要领等内容的书面申请,经收罗地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签署意见后,向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申请收罗证;收罗省重点;ひ吧参锏,应当提交与上述内容相同的书面申请,向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申请收罗证。
收罗都会园林或者景物胜景区内的国家二级和省重点;ひ吧参锏,应领先征得都会园林或者景物胜景区治理机构赞成,遵照本条第三款的划定申请收罗证。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发放收罗证后,应当将发放情形抄送情形;げ糠直赴。
省重点;ひ吧参锸章拗び墒∫吧参镄姓主管部分统一印制。
榨取伪造、变造、生意、转让野生植物收罗证。
第十三条 收罗野生植物的单位和小我私家,应当凭证批准的种类、数目、所在、限期和要领举行,并对野生植物的管护单位或者小我私家给予适当的赔偿,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严禁超采和接纳灭绝性的要领举行收罗。
第十四条 榨取出售、收购国家一级;ひ吧参。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ひ吧参锏,应当提交包括出售或者收购野生植物的种类、数目以及泉源、用途等证实资料的书面申请,经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签署意见后,报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批准;出售、收购省重点;ひ吧参锏,应当提交与上述内容相同的书面申请,报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批准。
第十五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对谋划使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ひ吧参锏脑硕傩屑嗍蛹觳。
第十六条 依法引种、培育和生长野生植物的单位和小我私家的正当权益受执法;。
使用人工培育的与野生植物同种的植物举行生产、谋划的单位和小我私家,应当到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备案。
第十七条 出口省重点;ひ吧参锏,须经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批准。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将有关野生植物出口的资料抄送省情形;げ糠。
第十八条 外国人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收罗、收购省重点;ひ吧参。
外国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省重点;ひ吧参锞傩幸巴饪疾斓,须提出包括考察区域、蹊径、时间、物种等内容的申请,报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批准。
第十九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可以依法对收罗、出售、收购、加工、使用、运输、贮藏野生植物的场合或者工具举行检查,有权暂扣泉源不明的野生植物。
被检查单位和小我私家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破损、毁损野生植物的,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划定,破损野生植物;ど枋┖捅;け昙堑,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责令修复。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建设项目占用野生植物原生地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责令阻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情节特殊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第二十二条 未按屎厕证的划定收罗省重点;ひ吧参锏,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没收收罗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并可以吊销收罗证。
第二十三条 伪造、变造、生意、转让省重点;ひ吧参锸章拗ず陀泄嘏嘉募的,由有关部分遵照相关执法、规则处置惩罚。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私自出售、收购省重点;ひ吧参锏,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工商行政治理部分凭证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八倍以下的?。
第二十五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事情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划定核发收罗证的;
(二)不按划定治理野生植物出售、收购批准手续的;
(三)不依法推行治理、监视职责,造成野生植物严重破损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六条 行政执法部分、司法机关依法查获的野生植物,应当交同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分处置惩罚。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